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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三个月试用期届满时公司以不能融入团队、沟通能力不强为由,延长试用期,但沟通能力并未造成工作失误。如果不同意延长试用期,公司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如果同意延长试用期,因为公司新品5月份上市结束,有可能会第二次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合同,应该如何有最佳的应对方案?

劳动纠纷
2024-02-01 07:53:0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规定多次试用期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 您好,试用期不能单方延长,建议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单位给予经济补偿金。
  •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不能以各种理由去延长。
    追问:那麻烦问下我可以怎样维权呢
  • 公司如果解除理由不当,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 在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法律依据》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一方要解除劳动合同,除了协商外,要尽到通知义务,避免给对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 解除劳动合同,首先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即按法定程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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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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