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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女儿,没结婚,男方给了八万八的彩礼,但是我们过不下去了,他要求退彩礼,我要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4-02-03 19:45:56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双方没有登记结婚的,女方应当退还彩礼。
  • 等对方起诉了再说,要看双方是否共同生活
  • 已经实际共同生活的,一般不需要退还
  • 双方没有结婚需要酌情退彩礼
  • 法律分析:订婚彩礼女方一般可以不用退,但是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如果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应该支持。如下:
    1、双方没办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没有一起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满足下列条件的当事人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如果不是这三种情况,彩礼作为一种赠与,一般是不可以要求退还的。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应当退还的条件有: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给付彩礼方,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给了彩礼没结婚是要退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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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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