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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但在一起生活离婚彩礼要退吗

2022-05-21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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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我国许多地区都有给付彩礼的习俗,即男方在结婚前需要向女方支付一定金额的金钱。那么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在一起生活离婚彩礼要退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但在一起生活离婚彩礼要退吗

  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共同生活的,离婚时彩礼是可以要求返还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返还彩礼的三种情形主要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后面两种应该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

  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能要求退还彩礼吗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能要求退还彩礼。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又分为三种情况:

  (一)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三)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所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生活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一般情况下不能要求退还彩礼。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却未共同生活的

  共同生活是指双方有相互扶持的义务,共同居住,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相互继承,为共同生活所负债务由共有人共同偿还。此种情形是指一方虽以结婚为目的收取彩礼,也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却没有与另一方共同居住或没有尽到夫妻间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当收受彩礼的一方出现这种情形,在离婚中给付彩礼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但在一起生活离婚彩礼要退吗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共同生活的,离婚时彩礼是可以要求返还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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