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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果打了人但是他没有受伤,但是他要去大医院做全身检查,而我不想赔偿会怎样

损害赔偿
2024-01-31 10:18:2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需要根据,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判断
  • 对于打人赔偿标准是,如果只是致伤未致残的,具体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打人的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
    2、客观要件。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4、主观要件。
    故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 被人打了对方不赔偿先到派出所报案,由派出所进行调解;再和打人者及其家属进一步协商解决;保留对方打人证据,并保留就诊票据、伤情照片、伤情鉴定等证据,在调解及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到法院起诉,要求其进行相应赔偿。
    对方应赔偿: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
    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铺助器具的具体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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