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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了,公司没停社保,产生了社保费用,公司全额从我工资里面扣除,是否合法

劳动纠纷
2024-01-30 18:22:1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吧。因为你没有提供劳动,公司为你缴纳保险,对于你来讲费用属于“不当得利”,可以要求你返还。
  • 您好,不合法,建议您向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投诉。
  • 若劳动者劳动合同中的违约情况,有可能会被扣工资,扣工资是否合法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 单位缴纳的社保费用属于应付职工薪酬,但是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的工资但是可以直接代扣由劳动者负担的各项社保费的,所以每个月发工资之前,用人单位都直接代扣了社保费和个人所得税,代扣的这部分社保费也属于员工工资所得。并且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应尽的法定义务,如果用人的单位没有缴纳员工社保,员工可以自行向有关部门反映和投诉。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 法律分析:单位全额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社保属于违法的行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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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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