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年报到期,未补报,现在过期了区补办要罚款吗?

行政纠纷
2024-02-01 11:15:1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补报年报,可能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且可能会面临罚款。具体的罚款金额通常由当地工商局决定,而且可能会因地区而异。
    如果年报已经过期,企业需要尽快补报,并尽可能与当地工商局或市场监管部门联系,了解具体的补报流程和可能的罚款金额。在补报过程中,企业应提供所有必要的信息和文件,并按照要求完成补报程序。
    如果企业按时补报年报,但之前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可以申请移出异常名录。移出异常名录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企业应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咨询具体要求。
    总之,如果企业未按时补报年报,应尽快采取行动,与当地工商局或市场监管部门联系,了解补报流程和可能的罚款金额,并按照要求完成补报程序。同时,企业应遵守法律法规,按时履行年报义务,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 交完罚款可以申请复议。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60日内,在提出复议前应确认在合法期限内;
    2、撰写行政复议申请书,提交时须一式三份;
    3、到法定复议机关,提交复议申请和相关材料,当面提交或邮寄均可。
    复议所需材料包括哪些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相关证据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 法律分析:像没年报的一般是不罚款的,现在法规也没有完善没有明确说罚款多少至多少。每个城市都不一样,有的城市根本就没有罚款。都是根据当地工商局自己定的。法律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二)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 补报工商年报要罚款,会罚款3万元以下。逾期未申报年报会被纳入异常名录,这个不良记录伴随企业终生,就算后期补报了工商年报记录也会一直存在,而且连续三年未申报企业工商年报,公司会被吊销且无法恢复正常,只能走注销流程。
    过了6月30日还能申报年报吗
    过了每年的6月30日后就不能报送年检报告了,需要到工商局大厅补报,一般会有罚款。先正常申请一下,如果工商局年报窗口没有封闭,就是工商局自动延期了。
    正常情况下工商局每年都会延期一个月的申报时间。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