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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就是我1.5号来公司上班培训期到1.22号结束的 1.23号签的合同 我现在1.30号不想干了

劳动纠纷
2024-01-31 09:57:2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你已经与公司签订了合同,并完成了培训期。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不想继续在公司工作,你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1. 辞职:你可以向公司提出辞职,并按照公司的规定和合同条款办理离职手续。在辞职前,你应该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和公司的离职政策,了解你的权利和义务。
    2. 协商离职:你可以与公司协商离职,并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离职协议。在协商离职时,你应该与公司沟通,了解公司的离职政策和要求,并尽量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离职协议。
    3. 违反合同:如果你不想继续在公司工作,但又不想承担违反合同的责任,你可以选择违反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你可能会面临违约责任和法律风险。
    无论你选择哪种方式,都应该尊重公司的规定和合同条款,并按照规定和合同条款办理离职手续。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建议你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劳动仲裁机构。
  • 可以离职,按照合同约定,积极维权
  • 签了合同培训期可以走,专项培训期限内辞职的,若与用人单位有签订服务期协议,劳动者需支付违约金,需赔偿用人单位所花费的专项培训费用。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天辞职,超过试用期的提前三十天递交书面辞职信。
    劳动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自身的素质、能力、志趣和爱好,以及市场信息等选择适合自己才能、爱好的职业,即劳动者拥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劳动者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这既是劳动者劳动权利的体现,也是社会进步的一个标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法未对培训期作出规定,由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决定。用人单位专项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主要必须具有公民资格;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
  • 根据合同的规定,你可能需要提前一段时间提交辞职申请。确保你遵循了所有适当的程序,以避免可能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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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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