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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寒假兼职打工,现在不让我离职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4-01-31 09:47:0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种情况你只需要提前与老板沟通就可以,单位不能不批准,也不能扣工资,否则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追问:劳动监察大对投诉电话是多少
  • 你好 可以到劳动监察委进行投诉
  • 你好 可以劳动局劳动仲裁
  • 可以通过投诉劳动监察大队,或者选择劳动仲裁解决。同时,可以要求得到由于没有订立用工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和所有未结算的工资,如果没有为你交纳保险的,还有是与劳动年限相关的,每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兼职可以随时离职的。法律赋予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任意解除权,但终止用工应当通知另一方。通知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员工辞工只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即可,不论公司是否同意,实际上班的工资公司应当正常结算,不得克扣。
    如果发生纠纷,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继续与原单位协商沟通,因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也就是说,出具该证明是单位的义务。但是如果单位已经出具,当事人不慎丢失,那么是当事人的责任,单位没有义务再次出具。
    本来,再次出具对单位也没有什么损失,单位之所以不肯再出具,可能是当事人在之前的工作过程中,与单位不是很愉快,或者在离职时有不妥之处,因此当事人考虑是否自己有不妥之处,必要时给予补救,取得单位谅解,以顺利解决该难题。
  • 如果不让离职可以投诉,争取自己的权益。暑假工劳动纠纷,是目前比较难解决的问题,但劳动者有证据的,可以反映到劳动局解决申请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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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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