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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没房产,只有户口本,我离婚了可以把户口迁回到父母那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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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9 23:26:5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父母离婚孩子户口可以迁回母亲所在地的。且一般需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迁户手续。若双方无法就子女户籍迁移达成协商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父母的户口可以迁到子女的房上,但是有一些条件限制。父母落户子女的房产,有几个条件:
      
    1、儿子的户口在房产上。
      
    2、父母年满60岁,已经退休。
      
    3、父母在户籍地没有其他子女,需要当地派出所出证明。
      
    4、满足以上条件后,可以办理投靠子女手续,把户口迁移到儿子户口下。
  • 父母双方离婚的,孩子的户口能够迁回母亲的户口所在地的。且一般需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迁户手续。若双方无法就子女户籍迁移达成协商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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