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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医院里开了十四天休息,但是我们想自己公司里在开个35天的休息这样可以吗

劳动纠纷
2024-01-31 13:52:39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误工期间一般参照医院诊断证明或鉴定结论。
  • 以医院医生开具的病假为准,公司无权开病假。
  • 你好、病假单是由医院开具,才有法律效力。
  • 这个需要可以去第三方机构去做鉴定的。
  • 你好,公司里同意你休息是可以的。
  • 您好,具体要看伤情来定的。


  • 法律分析: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想要请假,可以按照公司单位的请假审批流程进行请假,如果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则可以拿着医院病历、事故认定书等直接找单位请假,并且在医院治疗期间,申请工伤认定,治病期间都算假期且原工资待遇不变。在上下班时,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话,需要承受身体的痛处,可能需要请假耽误工作,单位是有一定规章制度的,如果需要请假需要遵守一定的流程。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法律分析:
    1、工伤的休息时间不是固定的,它因伤势的严重程度而长短不一。
    2、工伤时间休息的长短不是个人决定的,也不是单位决定的,更不是医院决定的,而是由当地的劳动部门根据医院出具的诊断材料来决定。也就是说,不是想休息多长时间就休息多长时间。有些医生或者妄自臆断,或者出于经济利益关系,或者凭着个人关系,自己作出工伤者的休息时间,很有可能造成伤者的损失。
    3、工伤休息时间到了,企业会及时通知伤者上班的。如果没有通知,可以视为带薪休假期(工伤休息)未到。
    4、如果企业通知了,但伤者以各种理由拒绝上班的,视为旷工。旷工三个月以上的,可以按自动离职处理。但是企业必须进行告知。未履行告知程序的,企业解除劳动者的关系,可以视为违规。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你好,可以协商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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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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