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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公租房的申请标准有哪些?

房产纠纷
2024-01-29 15:38:2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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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公租房的申请标准是什么
    1、公租房的申请标准如下:
    (1)申请人取得新区常住户口满二年以上,并在新区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新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的一点二倍以下;
    (3)在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家庭无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未享受承租廉租住房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住房保障。
    2、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二、不得申请公租房的情形有哪些
    不得申请公租房的情形如下:
    1、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就业地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2、通过购买商品住房取得当地城镇户籍的;
    3、在申请所在地,申请人直系亲属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
    4、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
    5、已享受住房保障且未退保的。
  • 申请公租房条件如下: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公租房申请流程是什么
    公租房申请流程如下:
    1、到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
    2、提交申请材料;
    3、审核材料,如果符合申请条件,进行公告;
    4、公示无异议,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 申请公租房的材料包括:
    1、当事人要提交公租房的申请书;
    2、申请人要提交自己的收入和财产证明;
    3、申请人要提供关于自身的居住、工作其它证明材料。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 公租房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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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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