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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获得了我的姓名和电话,让我转钱给他,跟我说如果不转钱给他,我需要支付一笔近万的赔款,请问这是什么情况

损害赔偿
2024-01-28 12:44:27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通常称为“诈骗勒索”或“诈骗威胁”。骗子通过各种手段获取你的个人信息,然后利用这些信息向你施加压力,骗取你的钱财。
  • 如果涉嫌诈骗,你可以到派出所报案
  • 上午好,这是可以进行核实的
  • 你好!可以去报警处理的
  • 您好 那您这边可以报警的
  • 法律分析:建议您联系客服沟通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据转账凭证要求退款,如果没有直接证据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收集证据起诉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一条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
    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报警或者起诉
  • 你好,可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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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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