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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入赘女方,但户口未迁出,还可以享受原村的福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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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8 15:28:07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如果男方入赘女方,但户口未迁出,他仍然属于原村的集体成员,因此可以享受原村的福利。
  • 你好!离婚后户口没有迁出,当然享受村上的福利
  • 户口还没签出是享受原村的福利的
  • 你好海是可以享受原来村福利的
  • 你好这个是可以去享受的啊
  • 法律分析:离婚后户口没有迁出,当然享受村上的福利。因为女方户口没有迁出,在法律意义上就是这个村的人,就仍然在当地享受该村的福利待遇。这和是否离婚没有关系,只要户口本上当事人仍在本地,没有迁出就可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条 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
    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禁止歧视、虐待、遗弃、残害妇女。
  • 法律分析: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没有的:
    1、女方的户口未迁入男方的户口所在地的,不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2、不能享受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包括拆、迁补偿);
    3、男方可以事先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负责人(如:村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下列人员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由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繁衍,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共有的土地上生产、生活的后代;与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形成法定初次婚姻关系的。法律依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第四条 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整权利,承担完全义务的农村居民。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指除承包地经营权外,已实际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盘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权。
    本办法所称普通成员等同与其他法律法规所称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
  • 法律分析:如果户口迁移不涉及属性问题(即农业户口可以前往城市),则孩子的户口可以采取投靠母亲的方式进行。需要的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孩子母亲户口簿、孩子父亲的户口簿、母亲所在社区的证明、母亲提交的户籍迁移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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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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