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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想回家过年,然而公司不让回去,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4-01-27 11:16:2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公司不让你回家,你可以向劳动局进行投诉处理,也可以要求三倍以上的工资。
  • 你好,上述情况,建议和公司领导协商
  • 你好,这边是可以向劳动局反馈的
  • 法律分析:可以向企业所在地的人社局投诉。也可以通过补办的方式重新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 法律分析:如果决定不回去工作了,那么可以正常走仲裁手续,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可以要求赔偿期也就是两倍的经济补偿金。如果还希望继续回去工作,可以去仲裁要求公司撤销办理的解聘手续。
    公司继续聘用,就可以正常回公司工作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如果决定不回去工作了,那么可以正常走仲裁手续,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可以要求赔偿期也就是两倍的经济补偿金。如果还希望继续回去工作,可以去仲裁要求公司撤销办理的解聘手续。
    公司继续聘用,就可以正常回公司工作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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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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