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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快生了,老公单位为了不给陪产假辞退了老公,应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4-01-28 10:26:06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种情况属于违法辞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 您好 您这边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 你好! 这个行为是不合法的
  • 你好被辞退了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 上午好,这是可以申请仲裁啊
  • 你好在的,建议劳动仲裁U
  • 你好不合理的可以起诉的
  • 建议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权
  • 法律分析:产假期间被辞退可以向劳动纠察大队或当地劳动局进行举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也不能辞退,违反法律辞退的,可以要求赔偿,根据工作年限来进行赔偿,涉嫌违法的,可以申请经济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协商不成的,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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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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