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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劳动仲裁受理书后该怎么做?

劳动纠纷
2024-01-26 15:04:3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具体什么情况呢,可以描述一下
    追问:公司放长假后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提交了仲裁申请书后今天拿到受理通知书,后面还需要自己做什么和注意什么?

  • 一、收到劳动仲裁受理通知书怎么办
    1、收到劳动仲裁受理通知书后的除权除息日如下:
    (1)在举证期内提交证据,被申请人可以提交答辩状,需要调解的可以及时联系仲裁员,不想调解的等待开庭传票;
    (2)应当收集能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计算公司应当赔偿的数额;
    (3)如果公司没有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且未交纳保险,可以要求赔偿和补偿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二、劳动仲裁的流程是怎样的
    1、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辨书和有关证据。
    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者不提交答辨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四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接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5、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6、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不同意见必须如实笔录。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当制作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 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 劳动仲裁受理后,下面分别为申请、受理、开庭和裁决四个步骤和程序:
    1、劳动仲裁程序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处理劳动纠纷案件的法定步骤和方式;
    2、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4、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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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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