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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公司因为裁员恶意跨地域调岗这种情况,劳动者是否受法律保护

劳动纠纷
2024-01-25 18:23:4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和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地点不一致可以拒绝。
  • 法律分析:第一,企业裁员必须经过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且政府批准才可以,否则无权裁员。如果擅自裁员,就按照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对待,这样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补偿金。
    第二,你的岗位在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用人单位无权单方变更,他们所有的调动其实是以前国有单位的做法,这种做法已经随着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而终止了。
    第三,工资计算必须包含津贴以及应得奖金等,劳动部对此有明文规定。
    目前最好的办法是你私下与单位代表谈判,讲明你的权益以及法律依据,同时对单位做有限的让步。既然单位就是要裁人了,以后合作也不会太愉快,因此你在得到应有补偿后可以离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法律分析:单位不可无故调岗,辞职情况下可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辞职。工作内容与签订的岗位不符合,属于合同的变更,不属于上述情形,但是合同的变更,应该要得到双方的同意。
    对此变更不同意,完全有理由要求单位按照合同履行。如果单位仍然不听意见,可以提起仲裁要求按合同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对劳动者维权支持力度加大。公司裁员的话,员工可以先和公司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一致,那么可以按照协商内容解决。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劳动者可以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等材料,向当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一年一个月的标准进行补偿。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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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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