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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1月21日,借宜信贷款,合同金额为75218.82元,实际到账55000,利息21.18%,对方称利息是按照55000收取的,每月还2498.34元。合同写明收取信息咨询费5876.09,管理服务费3917.4,服务保障金10425.33。还了一年多就逾期了,还欠15000多的本金,要求还16000。有打电话到单位办公室催收,并要求先还5000,剩下的最多分6期。现在一个月工资不到四千,在还债务有法院判的兴业银行信用卡,每月900元,请问在这件事情中我有什么地方可以维权,还款期限又是否可以有所延长至1年。

债权债务
2024-01-25 15: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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