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先在合同上加盖公章,扫描并发送给对方,对方打印盖章,再扫描回传,基本上就是这么操作。
需要注意两点:
1、扫描件并不等同于原件,为不影响
合同效力,合同上还是要注明复印件、扫描件与正本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对于先盖章的一方来说,合同是否订立存在不可控的风险,因此还是要给对方约定一个期限,要求其在此期限内盖章回传,否则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国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
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九十条 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七十条 一方当事人提出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作为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