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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毛坯房!还没有入住,一楼!每年交2千多电梯费合理吗?

房产纠纷
2024-01-25 13:25:4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住一楼应该交电梯费。
    2、小区电梯属于业主的公共财产,物业不具备产权,仅对业主乘梯安全、电梯正常运行管理负责。
    3、业主对公共电梯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交纳电梯费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 1、住一楼应该交电梯费。
    2、小区电梯属于业主的公共财产,物业不具备产权,仅对业主乘梯安全、电梯正常运行管理负责。
    3、业主对公共电梯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交纳电梯费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 法律分析:
    1、住一楼应该交电梯费。
    2、小区电梯属于业主的公共财产,物业不具备产权,仅对业主乘梯安全、电梯正常运行管理负责。
    3、业主对公共电梯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交纳电梯费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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