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09年购买了一个人的住房资格去购买房屋,现在房屋可以公证过户,但是房东不配合,要求我们支付六万元,且当时我们与原房东还有见证人签订一份协议,只规定我们乙方必须过户,没有规定甲方配合过户,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4-01-25 18:08:0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 委托律师 起诉主张 属于合同关系的

  • 1、不管是否有合同约定,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为继续履行合同,可以先确定对方不肯办理过户的原因。
    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买家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
  • 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处理,要求对方配合过户,协商不成,对方明确拒绝过户,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配合过户。只要是买房卖房双方依法订立了合同,就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只有起诉要求配合办理过户,买房办理过户符合社会常理!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