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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请问下,我目前离职了,我们这边社保基数上调了,公司要求我补齐社保基数差价,包含公司的那一步差额,这样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24-01-25 10:37:5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这个的话都要进行补的,核实之后可没问题
  • 您好 不合理的您这边可以申诉的
  • 社保基数不可以随时调整。因为社保基数是根据上一年度收入的平均水平算出来的,如果随时调整的话,只会导致最后因为社保基数不匹配而被退回。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调整社保基数的办法有如下两种:
    1、可以登录网上社保服务平台,找到申报业务管理,然后根据流程输入变更基数的人员姓名与身份证号,并输入变更基数就可以了;
    2、也可以携带缴费工资基数变更材料到社保中心办理调整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 公司不可以随便调整员工的社保基数。公司必须给职工购买社保,如果公司未购买社保,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
    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九条

    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社会保险基金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不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
  • 社保基数调整如下:
    1、什么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2、变更人员上年全年工资台账,若入职时间为当年,需提供自入职月份至变更月份的全部工资台账需同时加盖财务章和公章一份;
    3、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4、变更工资原因的单位情况说明一份。
    社保缴纳比例是什么
    社保缴纳比例如下:
    1、养老保险,由企业和员工共同缴纳,企业缴纳20%,个人缴纳8%;
    2、医疗保险,由企业和员工共同缴纳,企业缴纳
    7.5%,个人缴纳2%;
    3、失业保险,由企业和员工共同缴纳,企业缴纳2%,个人缴纳1%;
    4、工伤保险,由企业自己缴纳,企业缴纳1%;
    5、生育保险,由企业自己缴纳,企业缴纳
    0.8%。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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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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