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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问题

房产纠纷
2024-01-23 14:14:4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描述,可以根据具体的实际占有房屋的相关情形,确定是否有权获得所有权。
  • 你好,你是卖方还是买方
  • 一房二卖处理如下:属于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购房者有权要求售房者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属于有效合同的购房者有权要求售房者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一房二卖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判决:
    1.两份合同均未履行的情况下,应坚持签订在先的原则;
    2.一方买受人已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应坚持物权优先的原则;
    3.买受人均未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应坚持占有在先的原则;
    4.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合同的,应坚持履行在先原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按以下方式处理一房二卖:
    1、首先要看房屋是否进行变更登记,如果进行变更登记后,则归属于被登记人;
    2、如果没有进行登记,就看谁支付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支付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的人得到房屋产权
    3、最后,根据签订合同的顺序决定得到房屋产权的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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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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