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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应届毕业生,仅仅只是向企业了解三方协议解约流程,然后企业给我发了解约文件,但是我并没有填写文件给企业,也没有支付违约金,没有走后续的解约流程,但是企业将我算进解约系统里面了,不知道能不能拉出来,这样就算解约了吗

合同纠纷
2024-01-23 10:45:5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 是需要看您这边协议的详情的
  • 你好!协议是怎么约定的
  • 方便具体沟通一下细节问题
  • 法律分析:解约是由用人单位和应聘者共同协商后才可以解约的。应聘者先在网上提出“解约申请”,告知用人单位解约原因,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用人单位会从网上进行“同意解约”的操作。
    解约完成后,应聘者、用人单位各自从网上打印“解约协议书“,应聘者签字、用人单位盖章后,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 法律分析:三方不能自动解约。如需解约,需办理如下解约手续:
    1、到原签协议单位办理书面同意的解约函(盖单位公章);
    2、向本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阐明解约理由),并附上单位解约函、原《就业协议书》负责毕业生就业的副书记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3、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审批发换新的《就业协议书》;
    4、毕业生领取新协议后到学院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 如果公司的解约行为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只需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经济补偿标准两倍支付赔偿金;属于其他情形的,不需要赔偿。经济补偿则按劳动者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给劳动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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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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