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对派出所的办案和处理结果不满意

行政纠纷
2024-02-14 19:36:3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上级机关复议,积极处理
  • 派出所处理的结果不满意,可以救济的途径有以下几点:
    1、可以向其上级机关公安局反应或者投诉或者申请复议;
    2、公安局不处理或者处理不满意的,可以向市、省公安局反应或者投诉;
    3、也可以向公安局对应的政府机构投诉;
    4、对派出所的处理不满意是不能起诉到法院,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没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一、派出所处理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1、派出所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
    (1)可以向其上级机关公安局反应或者投诉或者申请复议;
    (2)公安局不处理或者处理不满意的,可以向市、省公安局反应或者投诉;
    (3)也可以向公安局对应的政府机构投诉;
    (4)对派出所的处理不满意是不能起诉到法院,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没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公安派出所职权范围是什么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宜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 对派出所办案不满意可以:
    1、可以在60天内向上级公安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2、向全国公安报警热线110投诉。
    3、以派出所调解判案的结果、事实和相应的直接证据,向纠纷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如果认为派出所的处理结果存在错误,可以向派出所提出申诉,要求重新调查和处理。在申诉时,应该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并详细说明申诉的理由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