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上班期间胃溃疡急救住院,工厂不认定工伤,属于哪类法律条例该怎么处理

劳动纠纷
2024-01-22 18:57:5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是因为个人身体原因导致的,那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您可以证明您的胃溃疡是由于长时间的高强度工作、工作过程中缺乏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等情况所导致的,那么是有可能认定为工伤的。
  • 你好!这个可以去申请工伤的
  • 你好这个是可以去申请工伤
  • 从法律层面上只是设定了,“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设定处罚责任。但设定了利益责任,即“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 在工厂上班工伤处理如下:
    1、先送往医院治疗;
    2、进行工伤认定;
    3、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4、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5、依据鉴定等级依法获得赔偿。
    工厂工伤鉴定是怎样的
    1、医疗结束后,因工伤残职工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人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
    3、鉴定办对鉴定人携带的材料进行专家确认后,交付200元鉴定费;
    4、鉴定办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收到鉴定材料登记之日起15日今后,单位劳动者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你好,你这个确实不是因公受伤的啊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