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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4年进入该公司,合同是1年1续签。今年合同是2007年12月31日到期。我们公司整体动迁,公司地址进行了变更。公司给我安排了工作岗位,但我不想去新厂址工作,如果我提出提前解除合同,能否得到公司的补偿?(动迁时,开发商已将员工安置费给了企业) 。

劳动纠纷
2007-09-04 14: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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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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