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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实体店买衣服,发现质量问题,店家不给退

损害赔偿
2024-01-21 11:12:4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您在实体店购买衣服后发现质量问题,店家拒绝退货,您可以尝试以下几个步骤来解决问题:
    1. **与店家沟通**:首先,尝试与店家进行沟通,说明衣服存在的质量问题,并提供购买凭证,如收据或发票。如果问题较小,店家可能愿意退货或更换。
    2. **了解权益**:了解您的消费者权益。在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情权、选择权、安全权、公平交易权等。
    3. **请求消费者协会介入**:如果店家拒绝协商,您可以联系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或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他们可以提供咨询和帮助。
    4. **申请仲裁或诉讼**:如果问题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您可以考虑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您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衣服存在质量问题,以及您的购买凭证。
    5. **注意证据保存**:保存好购买衣服时的所有凭证,包括购物小票、衣物照片、试穿或使用的记录等,这些都可能作为证据帮助您维护权益。
    6. **网络平台投诉**:如果衣服是在网络平台购买的,您也可以通过该平台进行投诉,平台通常会有消费者保护政策。
    7. **关注店铺的售后服务政策**:不同的店铺和品牌可能有不同的售后服务政策,购买时请注意阅读相关条款。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保持冷静和理性,依据法律和店家的售后政策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问题复杂,建议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

  • 实体店买衣服不给退可以先与商家协商。
    如果发现商品问题就可以投诉的,但是超过保修期或者购买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还有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否决申诉。
    以下情况可以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有相关人员将帮助当事人调解纠纷,如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查处。
    1、当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被投诉方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时;
    2、当在消费过程中,权益受到侵害时;
    3、当消费者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及制造假冒伪劣商品的窝点时;
    4、当消费者发现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时。
    综合考虑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补充了三类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或者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或者有瑕疵的商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实体店买衣服不给退,消费者可以选择和解、协商、仲裁、诉讼四种方式来维权。双方应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请消费者协会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买衣服不给退投诉实体店渠道有:
    1、打消费者热线12315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2、保留消费小票、收据和发票,到工商部门投诉。但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实体店的销售商品,只有商品质量有问题或者不符合约定的,才可以在收货后7日内要求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
    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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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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