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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长期不给我妈生活费,还要帮带孩子,我没有经济来源,是个农民,我工资都给我家属还是不给我妈钱,已什么理由来起诉

劳动纠纷
2024-01-19 18:45:3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如果你的家属长期不给你的母亲生活费,你可以以你母亲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你的家属履行赡养义务,支付赡养费。你可以向法院提供你母亲的生活困难证明、你家属的收入证明等证据,以证明你的家属有赡养能力而不履行赡养义务。法院会根据你母亲的实际需要和你家属的经济状况,判决你的家属支付合理的赡养费。
  • 你好,你母亲多大年龄了,可以让你母亲起诉要赡养费
  • 你是帮你妈要赡养费对吧?你妈还有别人赡养吗?
  • 如下起诉:
    由孩子的帮养人或者是寄养人写出起诉书,呈送其母亲户口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
    由于被抚养的孩子已经成年,孩子就不可以自己去起诉不给孩子成年以前抚养费的母亲索要成年以前的抚养费,只能由父亲去提出索赔,要求其母亲一次性付给。
  •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不给付抚养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会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是否充分作出判决的,证据充分就支持原告的主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法律分析:起诉是有用的,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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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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