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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交市大川路金港商城拆迁了,什么时间就把房产证注销了?

房产纠纷
2024-01-18 10:05:0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房屋被拆迁后,房屋就消失,当事人需要办理房产证注销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一)不动产灭失的;
    (二)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
    (三)不动产被依法没收、征收或者收回的;
    (四)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消灭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地役权或者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因放弃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抵押权人、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的书面材料。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一)不动产灭失的;
    (二)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
    (三)不动产被依法没收、征收或者收回的;
    (四)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消灭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地役权或者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因放弃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抵押权人、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的书面材料。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在实际中,一旦确定了房屋拆迁,就要明确拆迁补偿协议,并且协议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否则的话,双方容易引起不必要的争执。
    具体而言,拆迁补偿协议通常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1、拆迁补偿的具体措施
    实践中,拆迁补偿时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产权置换。
    用货币补偿的话,要明确补偿数额的计算,并确定最终的补偿款。
    用产权置换的话,置换的位置和置换面积都要做出详细的约定,以免签了协议、把房子拆了之后,双方可能再出现纠纷。
    2、拆迁补偿款的支付时间,或者是安置房交付的期限
    按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以,拆迁方作出决定前,就要保证有足够的补偿金额,所以约定拆迁协议时,也能够确定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以及安置房等的交付时间。
    3、违约责任
    一般地,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拆迁房到期交不了房子,或是拿不出补偿款,那么,被拆迁人即可以根据协议积极起诉维权。
  • 法律分析: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被拆迁房屋注销登记,做法不一。. 有的凭政府征收令、拆迁补偿协议等文件,统一公告注销,有的由安置对象在办理安置房权利登记时提供材料予以注销。
    . 注销登记的档案也属于不动产登记档案,应当永久保存,原权利人可以查阅档案内容。.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按照当地市场价格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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