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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错商家的收款码,商家不肯退款

损害赔偿
2024-01-19 16:24:33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商家拒绝退款的方法如下:(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你好,直接报警或者打电话给工商局投诉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建议报警处理
  • 你好!这个金额有多少的
  • 你好,我们可以帮助你的。

  • 商家不退款触犯了消费者权益。商家因欺诈消费者或产品存在质量瑕疵而不退款的,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因与消费者之间的买卖合同而存在违约行为。消费者在遇到商家不退款的情况下,可请求消费者协会组织调解,也可以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 遇到实体店商家不肯退款找店里经理来协商。
    如果找经理理论,还是没有满意的结果,打消费者热线12315,投诉实体店铺,因为消保规则七天可退换货物。也可以保留消费小票、收据和发票,到工商部门投诉。
    要注意把商品的消费小票,把与店员之间的对话录音,把商品的质量问题拍个小视屏或者照片,记录下来每一个有用的信息,会更加有助于维权成功。
    实体店的售后服务仍执行相关的三包规定,即自售出之日起7天内产品出现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除非有额外的协议。
    在实体店买到商品不给退货,最好先行跟商家进行协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条
    【消费者索赔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第四十一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第四十三条

    【展销会、租赁柜台的责任】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
    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 遇到实体店商家不肯退款找店里经理来协商。
    如果找经理理论,还是没有满意的结果,打消费者热线12315,投诉实体店铺,因为消保规则七天可退换货物。也可以保留消费小票、收据和发票,到工商部门投诉。
    要注意把商品的消费小票,把与店员之间的对话录音,把商品的质量问题拍个小视屏或者照片,记录下来每一个有用的信息,会更加有助于维权成功。
    实体店的售后服务仍执行相关的三包规定,即自售出之日起7天内产品出现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除非有额外的协议。
    在实体店买到商品不给退货,最好先行跟商家进行协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条 【消费者索赔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第四十一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第四十三条 【展销会、租赁柜台的责任】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
    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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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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