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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工作中受伤治疗后想走工伤程序,但由于雇佣关系证据无法搜全不知怎样操作。想自己到司法鉴定机构做鉴定。不知行否该如何操作好。

劳动纠纷
2024-01-24 14:11:47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1、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申请既可以单位一方作为申请人,也可以劳动者一方作为申请人。

    实践中,若以单位一方作为申请人,认定程序、材料更为简便。

    若以单位作为申请人,则工伤认定申请书需要公司盖章。

    若以劳动者作为申请人,可以不用公司盖章,但劳动者需要提供材料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所受伤害系工伤。

    2、伤残鉴定:工伤认定完成后,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3、赔偿:伤残等级的鉴定结果出来后,可与单位协商赔偿。若协商一致,可签订和解赔偿协议履行赔偿。若单位为劳动者购买了工伤保险,可申请工伤保险基金赔付。

    4、劳动仲裁或诉讼:若无法与单位和解协商赔偿达成一致,可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解决。
  • 工伤认定后需要以下流程: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员工需要解除劳动关系,有伤残员工可以享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您好,如果您想走工伤赔偿程序,那就只能自己向社保局工商科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决定书下达了,认定工伤以后再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而不是到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这个是有区别的。
  • 您好,您可以具体描述一下您的法律问题!
  • 您好,您这边可以先去做伤残鉴定
  • 你好,这边目前有哪些证据证明
  • 工伤认定后需要以下流程: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员工需要解除劳动关系,有伤残员工可以享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工伤认定后需要的流程如下:
    1、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2、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
    3、如果员工需要解除劳动关系,有伤残员工可以享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员工工伤认定书下达之后,需要在员工康复或者满足一定医疗期之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申请工伤待遇审核享受工伤赔偿
  • 工伤认定后需要以下流程: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员工需要解除劳动关系,有伤残员工可以享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您好,具体什么情况。安排律师与您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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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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