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被别人诬陷我打人,还被拘留了四天

刑事案件
2024-01-17 20:54:2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没有打人被诬陷打人被拘留,可以向检察院申诉,或者向当地纪委举报,会落实解决。没打人却被诬告打人的可以如实向警察陈述情况,对于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如果对公安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有权机关撤销处罚决定书。依法撤销后,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没有打人被诬陷打人被拘留,可以向检察院申诉,或者向当地纪委举报,会落实解决。没打人却被诬告打人的可以如实向警察陈述情况,对于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如果对公安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有权机关撤销处罚决定书。依法撤销后,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殴打他人拘留5日以上10日以下。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是将他人打伤,经法医鉴定伤情达轻伤或重伤的,打人者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由公安机关予以刑事拘留。
    派出所拘留条件是什么: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