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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女友未成年同居被对方家长告形成强奸罪吗?

刑事案件
2024-01-18 09:25:58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涉嫌强奸罪,这是挺严重的,要判刑坐牢的。

    不过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争取不起诉,缓刑或免于刑事处罚。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可以寄给检察院。

    至于能不能不起诉,缓刑不坐牢,能不能免予刑事处罚,完全取决于律师的专业性和责任心。
  • 您好,如果该女性一方属于14周岁以下的幼女,则无论其是否同意发生性关系,都构成强奸罪。但是如果在此类情形下,如果该男性未满14周岁,因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而不负担刑事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 根据咨询人描述的情况,14岁以下就算自愿也算强奸。以上自愿不算强奸
  • 你好,如果女方不满十四周岁,自愿发生关系也以强奸论处。
  • 你好,已满14周岁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不构成强奸。
  • 你好,你咨询的事情稍后给你接入,不合理可以起诉
  • 你好,未成年是多大年龄呢?
  • 你好。根据涉案情节判定
  • 法律分析:与未成年发生关系需要从性别上做一个区分。
    若是未成年女孩发生关系,从法律上的解释是这样的:刑法第236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与不满14周岁的女孩发生性关系,不论女孩是否同意,都构成强奸罪。超过14岁,自愿,不涉及犯罪。不会坐牢。
    若未成年是个男孩并与其发生关系,从法律上的观点是这样的:强奸男人犯强制猥亵、侮辱罪
    这两种罪名,根据强奸的男子的年龄来认定。如果是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那么构成强制猥亵儿童的罪名,如果是满足十四周岁的男子,那么就构成侮辱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 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可以及时报警处理的
  • 法律分析:按实际情况,如果未成年人同居而没有其它行为的,不存在违法的问题。但是如果未成年人在同居时发生关系的,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你好!这种情况需要根据事实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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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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