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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欠钱几年未还,借条不正规,有录音改

债权债务
2024-01-16 10:39:1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再次进行催收后诉讼主张
  •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钱的
  • 你好详细交流下遇到问题
  • 借别人钱一直不还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出借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或按约定申请仲裁追回债务。在起诉前若证据不够充分,建议起诉前先补正证据,如补签借条、收款收据。
    若无法补签回借条,则要保留对方承认借款行为的录音、最好是录像,有条件时可对过程进行公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 有转账记录,还有聊天记录,再加上对方拍的借条,完全可以作为追债的证据,而且证据充足。
    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即使没有借条的原件也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 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最好的办法。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后拒不归还可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你好,这边具体什么情况,什么事情,我们可以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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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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