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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了失业金这个月没到账

劳动纠纷
2024-01-16 15:28:4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可以去社保局问具体情况
  • 你的问题建议咨询社保局
  • 失业金没有到账的原因如下:
    1、失业补助金审核通过之后不会马上到账,通常情况下是次月统一进行发放的,没有到账可能是由于还没有到资金发放时间;
    2、可能是由于个人预留的银行卡账户信息发生错误,这种情况下需要重新提交个人资料信息;
    3、若是用户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退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重新就业并参保等情况是会停止失业补助金的发放的。
    办理失业金需要带什么材料
    1、失业人员的身份证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
    3、单位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4、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卡;
    5、以及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凭证等。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五条
    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财政补贴;
    (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 法律分析:申请的失业金审核通过之后,一般在下个月的月中或者月末到账,也就是每月的15号或者30号左右到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一、失业金没有到账是什么原因
    1、失业金没有到账的原因如下:
    (1)失业补助金审核通过之后不会马上到账,通常情况下是次月统一进行发放的,没有到账可能是由于还没有到资金发放时间;
    (2)可能是由于个人预留的银行卡账户信息发生错误,这种情况下需要重新提交个人资料信息;
    (3)若是用户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退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重新就业并参保等情况是会停止失业补助金的发放的。
    2、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五条
    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财政补贴;
    (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二、办理失业金需要带什么材料
    1、失业人员的身份证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
    3、单位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4、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卡;
    5、以及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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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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