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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商场签订租赁合同没有盖章,发生了金钱交易,现在商场想反悔不租了属于违约吗

合同纠纷
2024-01-20 20:13:58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合同期内不租了不一定算违约,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解除的租赁合同,那么承租人就没有违约: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 虽然合同没有盖章签名,但是对方商场如果交付了这个房屋,你这边也租付了租金,那就双方之间以及呃履行了这种合同义务,合同已经依法成立了,不得擅自呃违约和这个改变。
  • 属于违约。虽然未签合同,但已经收钱,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属于有效行为。
  • 您好!如果合同没有盖章的,对商场没有约束力,但商场应负担部分损失。
  • 你好,什么时候签订的合同,有没有沟通过签合同事宜
  • 您好,具体什么情况,方便电话沟通吗?
  • 如果有事实租赁行为可以要求赔偿违约
  • 你好,属于违约,可以要求违约赔偿
  • 您好,属于违约,可以主张违约金
  • 依据合同来履行权利和义务
  • 商场违约,一般要看租赁合同有没有约定,如果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一般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当然算违约
    不租人家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或赔偿损失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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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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