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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离职当天走对单位扣除3天工资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24-01-16 10:26:29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擅自离职,没有提前30天书面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属于违法。用人单位应该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是该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 您好,稍后回复联系了解,请通过,谢谢。
  • 当天离职当天走对单位扣除3天工资合法
  • 如果不服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 具体情况需要进一步处理s
  • 员工离职的当月工资的核算是按照劳动者实际出勤的天数除以应出勤天数乘以总工资,用人单位不得非法克扣劳动的合法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法律分析: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均未明确规定旷工最高扣多少工资,旷工口薪资应该是用工单位的自己制度规定,大多数的单位对旷工的扣罚是旷工一天扣三天薪资,连续旷工三天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服处罚,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罚款一般是国家机关对社会公众的违法乱纪行为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其它组织和个人没有罚款权;计划经济时期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赋予了企业对职工有限的罚款权,即对职工的违纪行为可以在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以内进行罚款,同时扣除罚款后如果劳动者当月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当月的工资要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法律分析:不合法。劳动者没有按照正常的辞职程序辞职的,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3天工资是不合理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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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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