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我父亲参军到新疆,一直到1979年,我父亲第一次回福州,与当时居住祖屋(祖爷居住)的人签订合约一式四份.说明该房产权永远属于我父亲.当时同族其它三兄弟也共同签字证明,并有当时祖屋所在地单位的公章证明.1993年,我父亲在本地公证处公证,委托其胞弟办理祖屋拆迁事宜,并附产权证明书一份(估计是原件).但直到我父亲去世,其胞弟也未告知是否办理.我2004年春回福州一趟,该祖屋主屋仍空置.现我叔说他那的所有原件均丢失.其子要将该房装修出租.我手中有原合约原件一份,公证书原件一份. (但无产权证明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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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认定该祖屋的亲权归你的父亲所有.你最好到房屋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的继承过户手续,以利于你对该祖屋主张所有权.你表哥是谁?因为根据你的陈述,要将房屋装修并出租的人是你的堂兄弟,不是表兄弟.如果你是想问你的堂哥能不能将房屋装修出租并收取租金,我的回答是不行,他没有权利对祖屋进行任何的处分.具体要如何办理,你可致电13906908148或0591-26563596与我联系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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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