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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外包员工,现在哺乳期,被甲方项目退回,我的外包公司要求我回公司待岗,是合法的吗?我如果拒绝,可以要求2n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24-01-15 05:54:3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你的。
  • 可以的。
    哺乳期被辞退属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补偿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候的2倍工资款,同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另外属于事实劳动关系期间,如果有相关证据(如工作牌、工作证、工资卡、工作服、押金条等)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产假期间工资标准按基本工资算。
    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向单位要求双倍工资,同时要求补缴社会保险。
  • 法律分析:哺乳期被辞退属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职工有权要求补偿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候的2倍工资款,同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经济补偿具体如下:职工工作满一年的支付女职工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也是按照一年计算,如果是不满六个月的,需支付女职工半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公司如果在哺乳期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继续与其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劳动者不要求履行的,则可要求公司按双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来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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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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