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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期房商铺,收房时发现里面有根大柱子,还有一个梁,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或者赔偿吗?

房产纠纷
2024-01-15 14:04:4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跟开发商协商,协商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
  • 你好 房子自身的原因是可以退的
  • 可以要求退房,或者进行赔偿。
  • 法律分析:退房后能向开发商索赔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购房者因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法定的办理登记期限届满一年后,由于出卖人导致无法办理登记,或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收房后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的,如果是房屋主体结构的问题,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可以要求退房;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卖方给予赔偿。
    如果是非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的,可以要求开放商在保修期内进行维修;如果开发商在法定保修期内未能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的,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由此给购房者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退房后能向开发商索赔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购房者因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法定的办理登记期限届满一年后,由于出卖人导致无法办理登记,或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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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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