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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请问如果我老公刚拿到香港身份证,但是我们是在内地领证的,我们两个现在都是香港户口,可以直接在香港离婚吗?

婚姻家庭
2024-01-14 15:06:5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虽然你是香港的户口,但是却不是登记在香港,估计只能回原登记地处理。
  • 一般而言的话,应当在,双方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
  • 法律分析:一方为港澳台一方为大陆公民的,如果结婚证在香港领取,则无法至民政局登记离婚,需要在大陆法院诉讼调解或者判决离婚。如果双方在大陆领取结婚证的,可以在签订离婚协议后至大陆公民户籍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
    1、一方都是香港人,一方是大陆人,双方在香港登记结婚,之后双方在大陆生活或者一方在大陆一方在香港,且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在大陆有固定的住所。
    2、双方都是大陆人,在香港登记结婚,之后双方来到大陆生活,或者一方在香港另一方在大陆,或者双方都在香港临时居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当事人是外地户口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必须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法律分析:要看具体情况,在一些情况下是可以的,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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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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