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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打扰一下。像父亲是重庆的,母亲是云南的。要离婚,双方可以在云南户口所在地离婚吗

婚姻家庭
2023-08-29 10:53:2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父母双方是否已经协商过离婚的事情?
  • 要到被告户籍地法院起诉,如果居住地是经常居住地,也可以在居住地法院起诉。经常居住地是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律依据:
  • 要到被告户籍地法院起诉,如果居住地是经常居住地,也可以在居住地法院起诉。经常居住地是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律依据:
  • 法律分析:需要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才可以离婚。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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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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