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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份4号入职,1月12号被辞退,签署劳动合同,离职时候没有签署离职手续,被辞退说没有考核通过

劳动纠纷
2024-01-16 17:10:0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被辞退的当事人应该拒绝,先和单位协商,能协商的协商解决,不能协商的可以找律师帮助
  • 您好 您这边可以申请仲裁的呢
  •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的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法律分析:首先,被辞退的当事人应该拒绝,先和单位协商,能协商的协商解决,不能协商的可以找律师帮助你们提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12月4号入职,1月12号被辞退,并被告知没有通过考核。您签署了劳动合同,但在离职时没有签署离职手续。针对这些问题,以下是具体的建议:
    确认被辞退的原因:尽管公司以考核未通过为由辞退您,但建议您要求公司提供详细的考核记录或评价,以便了解被辞退的具体原因。如果您认为考核过程存在不公或存在其他原因导致您被辞退,您可以考虑与公司进行沟通并要求合理的解释和处理。
    索要离职证明:尽管您没有签署离职手续,但您有权要求公司出具离职证明。您可以向公司提出要求,并保留好离职证明的复印件,以便日后需要使用。
    沟通协商:建议您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政策和处理方式,并尝试协商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果您认为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或给您造成了损失,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律师咨询,了解您的权利和可行的解决方案。
    保留证据:建议您保留好与公司之间的所有沟通记录、劳动合同、工资单、出勤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证明您的权益。
    总之,如果您在工作中遇到类似问题,建议您保持冷静,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程序,并采取合适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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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