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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吊机时,已经跟老板明确提出吊绳有质量问题,就是快要断了,但老板却无所谓,让司机继续使用,最后导致吊绳断裂,砸伤工人算是谁的责任?

劳动纠纷
2024-01-14 11:45:3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在您描述的情况中,如果确实存在以下几个事实:
    1. 您在操作吊机前已经向老板提出吊绳有质量问题,存在安全隐患。
    2. 老板在得知情况后仍然让司机继续使用该吊绳。
    3. 最终导致吊绳断裂,造成工人受伤。
    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可以分析如下:
    1. **雇主责任**:老板作为雇主,有义务保障工人的安全,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老板在得知吊绳有质量问题后,仍然决定让工人继续使用,这可能构成对安全生产的不重视,对工人的安全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2. **设备管理责任**:吊机和吊绳作为工作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如果老板未能履行这一责任,导致使用存在缺陷的设备,那么老板在设备管理上存在疏忽。
    3. **工人权益保护**:工人有权对工作环境中的安全隐患提出批评和建议。如果工人基于吊绳的质量问题提出担忧,而老板未能妥善处理,那么老板未能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工人受伤的后果,老板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工人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当然,具体的责任归属还需要根据详细的调查结果和法律程序来确定。
    为了明确责任和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建议对事故进行详细的调查,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同时,对于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隐患,都应该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及时进行检查和整改,确保每一位工人的安全和健康。
  • 您好,正在查看您的问题,请稍等!
  • 您好,老板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吊车工地伤人由该工地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劳务分包公司或者建筑施工单位负责。吊车工地伤人算工伤,用人单位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吊车事故责任划分有哪些
    1、建管部门和安监部门一般对工地伤亡事故的处理,责任主要由工地施工方来承担,体现第一责任者的重要性。即使是起重机的过错,也是首先追究施工方的责任;
    2、起重机的所有单位也应该承担部分责任,其驾驶员是否有资格证,是否存在违章操作;起重机是否有质监单位的检验合格证,是否起重机存在安全缺陷等。
    可要求起重机的所有单位承担部分部分损失。除非他能举证他无过错;
    3、只要有证据说明起重机有过错,就可以有权要求起重机的所有单位承担损失。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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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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