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某某区人民路地铁工地上班上受伤,现在单位没有买保险,让我自己办工伤手续,我不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4-01-12 11:27:0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单位不给上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则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除此之外,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另外,因社会保险发生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
  • 工人在工地受伤索赔流程: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1、在工地上受伤去劳动监察大队不受理,可以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用人单位未依法购买工伤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赔偿。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单位未给我缴纳社保可以起诉吗
劳动合同纠纷 3335
企业未缴社保能起诉吗
劳动合同纠纷 670
保险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效力
保险法案例 17438
保险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效力
保险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效力
保险法案例 5598
保险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效力
重婚罪会判几年时间
重婚 80
重婚罪都生了孩子判几年
重婚 95
重婚罪的认定要满足哪些条件
重婚 65
重婚会怎么判
重婚 60
重婚罪追诉期是多久?
重婚 60
怎么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起诉离婚 7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