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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里只有我自己的身份证和一本结婚证,我想离婚,老公不同意,我想诉讼的话,需要什么证件。现在是孩子在汶上老家婆婆看,我在泰安娘家,老公在青岛打工,已经持续五年,是不是必须去结婚登记的地方诉讼

婚姻家庭
2024-01-12 06: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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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向法提起离婚诉讼,解决一方不同意离婚的问题:当事人要带齐起诉书及副本、结婚证、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相关证据材料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有结婚证起诉离婚的方式:需要准备好离婚起诉状和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如果能和对方协商好,需要双方带上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
    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但感情确实破裂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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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不同意,我想诉讼的话,需要什么证件。是不是必须去结婚登记的地方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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