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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老师在幼儿园实习 被迫周末加班是可以的吗

劳动纠纷
2024-01-11 17:57:06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认为公司规章制度违法,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如需帮助可联系本律师。
  • 加班需要员工同意并且支付加班费
  • 你好,加班请问是否有加班费用
  • 你好,被迫加班是不合理的
  • 法律分析:周末加班,单位应有通知,或动员职工自愿加班,不应强制性。但有时公司有紧急任务,强制加班,另外加班加薪,是应可以理解,一定要支持单位工作。若是强制加班无报酬,可以不去,也可向一上级领导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加班原则上是自愿的,但也有必须加班的四种情形,但这四种情形与教师行业无关。 所以,老师加班必须是自愿的。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加班原则上是自愿的,但也有必须加班的四种情形,但这四种情形与教师行业无关。 所以,老师加班必须是自愿的。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 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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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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