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劳动仲裁了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4-01-10 17:32:51
共有1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我马上让精通此类案件律师联系,我们会根据您所做的描述,并结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出您满意的答复。
  • 公司被劳动仲裁处理方法:
    1、与申请人协商撤回劳动仲裁申请;
    2、抓紧与现有员工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 你好,我所可以咨询民事、刑事等,你可以把你的情况详细给我说一下
  • 你好,被仲裁了,可以委托律师应诉,详细沟通
  • 你好,是拖欠工资还是没签劳动合同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委托律师
  • 你好这个要先去阅卷看材料。
  • 你好那现在什么阶段啊
  • 在什么地方 什么状况呢

  • 一、公司被劳动仲裁怎么办
    1、公司被劳动仲裁处理如下:
    (1)与申请人协商撤销劳动仲裁申请;
    (2)与现有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能签订的,应当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3)如果公司员工多,确实有老员工提出劳动仲裁的连锁反应。可以联系当地政府和劳动监察部门,要求他们中介协调;
    (4)今后所有新员工都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5)如果上述方法确实无法解决,就要做好补偿准备。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
    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二、劳动仲裁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劳动仲裁的基本流程有:
    1、仲裁申请。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诉日期等;
    2、案件受理。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
    3、组建仲裁庭。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一名首席仲裁员、二名仲裁员组成。
    4、调查取证。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证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矛盾、无法认定的,或针对双方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中存在的疑点,仲裁委员会依职权可找有关单位、知情人了解情况和收集证据,遇有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交由法定部门勘验或鉴定;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委员会委托有关部门勘验或鉴定;
    5、仲裁调解。
    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以及当事人拒绝接收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6、仲裁裁决。
    仲裁庭开庭裁决,应当在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开庭审理时,听取申请人的申请和被申请人的答辩,由仲裁庭进行当庭调查、主持辩论,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并再行调解。
    双方未达成协议或不愿接受调解的,经仲裁庭合议作出裁决,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 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
    1、申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2、立案和庭审,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会在规定时间内立案,并及时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应出庭参加庭审;
    3、仲裁委依法作出裁决。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 一、公司被劳动仲裁怎么办
    1、公司被劳动仲裁处理如下:
    (1)与申请人协商撤销劳动仲裁申请;
    (2)与现有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能签订的,应当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3)如果公司员工多,确实有老员工提出劳动仲裁的连锁反应。可以联系当地政府和劳动监察部门,要求他们中介协调;
    (4)今后所有新员工都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5)如果上述方法确实无法解决,就要做好补偿准备。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
    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二、劳动仲裁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劳动仲裁的基本流程有:
    1、仲裁申请。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诉日期等;
    2、案件受理。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
    3、组建仲裁庭。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一名首席仲裁员、二名仲裁员组成。
    4、调查取证。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证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矛盾、无法认定的,或针对双方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中存在的疑点,仲裁委员会依职权可找有关单位、知情人了解情况和收集证据,遇有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交由法定部门勘验或鉴定;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委员会委托有关部门勘验或鉴定;
    5、仲裁调解。
    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以及当事人拒绝接收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6、仲裁裁决。
    仲裁庭开庭裁决,应当在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开庭审理时,听取申请人的申请和被申请人的答辩,由仲裁庭进行当庭调查、主持辩论,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并再行调解。
    双方未达成协议或不愿接受调解的,经仲裁庭合议作出裁决,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 你好,被劳动仲裁了可以应诉
  • 你好 是具体什么情况呢 好久开庭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查看全部1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