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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派出所给改名的成年朋友做曾用名笔录用作公证对本人有什么影响吗

刑事案件
2024-01-10 14:22:4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对本人没有什么影响。
  • 法律分析:成年人去派出所更改姓名,没有次数限制。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法律分析:成年人去派出所更改姓名,没有次数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法律分析:更改姓名在居民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的记录,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到银行去更改银行账号及档案的时候拿着本人的居民户口博,更改姓名后居民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的信息记录,可以作为证明材料。法律依据:《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有关单位要求群众开具证明或者提供证明材料,要遵循于法有据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是公民凭法定身份证件能够证明的事项,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依法不属于公安派出所法定职责的证明事项,由主管部门负责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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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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